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太平人寿阳光丽人两全保险保单贷款咨询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忙于应付各种生活的重压,也别忘了对自己的体恤。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给自己准备一些保障。关爱他人,首先要知道如何关爱自己。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阳光丽人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疾病”,是指附加险合同保障范围外的其他疾病。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是指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