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本公司按合同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付数。
本公司按合同条款约定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5、满期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合同终止。
交费期间和方式\保险期间10年20年30年3年限期年交2.5倍2倍1.5倍5年限期年交4.5倍4倍3.5倍?
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年龄、交费方式、交费期间以及投保人每期支付的保险费数额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案例:
张先生今年35岁,考虑到孩子教育等家庭理财计划,选择了5年交费的“红福宝”,每年投入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未领取红利。则:
(1)投保后即可每两年可分别领取5415元,作为孩子教育、家庭旅游、孝敬老人等家庭开支(如果不领取可以复利累积,到需用时领取)。
(2)10年后可再一次性领取243675元,外加10年的累积红利,作为孩子出国留学、家庭置业或养老规划费用。
(3)10年期间,享有身故、意外身故、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重重递增的高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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