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白的叔叔2005年在山西省买了9.5份康宁终身保险,后来在湖南老家又买了6份康宁终身保险,每年交保费16000块左右,缴费期限20年。2008年3月叔叔不幸检查出患有冠心病,并于4月13日做了心脏搭桥手术,4月28日向保险公司递交要求理赔手续,结果3个月过去了,保险公司未做任何答复,小白很是着急。
康宁终身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呢?像小白叔叔这样的情况,到底能不能理赔呢?
专家回复:
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是根据赔案的案情来的。有的赔案2-3天就能赔付,有的半年也下不来。因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理赔案件中,有三成是假赔案。对于有疑点的赔案,保险公司会反复调查。小白叔叔的赔案恐怕不会太快赔付。
首先,心脏搭桥手术(需有相关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证明)是符合康宁终身保险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给付责任,并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费。
其次,小白叔叔在山西省买了9.5份,在湖南买了6份,且年交保费16000块左右,保额很高。保险公司需调查高保额,高缴费是否与您叔叔的收入状况相匹配,您叔叔家中其他成员是否购买保险来确定是否有逆选择的现象。如果有疑点,可能联合司法部门进一步调查。
再次,心脏搭桥手术是在心梗很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做的手术,小白的叔叔2005年投保,2008年做此手术,从投保到患病,时间很短,且保额很大,保险公司一定会怀疑是否投保前患病,有无故意或过失不如实告知的行为。
综上所述,他的赔案不会很快赔付下来。
案例二: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理赔需分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有网友提问说,康宁终身保险理赔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并且身故赔偿是3倍保额赔付。那是不是只要投保人死亡就可以得到赔偿?(非自杀)
专家回复:
保险理赔要分清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
康宁终身保险的身故赔偿是3倍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同一人,则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受益人接受保险赔偿金,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身故后,不但没有任何赔偿,后续保费还得继续交。因为保险保的是“被保险人”,而不是“投保人”。比如很多子女给父母买,或者父母给小孩买,就属于这种情况。
此外,康宁终身保险理赔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来的,如果保险责任在豁免条款里面的,比如被保险人违法犯罪,吸毒,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车辆等死亡,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关于自杀理赔,保险公司有规定,投保超过两年的,自杀也会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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