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中日合资的寿险公司,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于2003年11月在上海开业,并于2007年、2009年、2011年先后在浙江、江苏和北京地区开设了分公司。
据悉,长生人寿已提交天津分公司筹建申请,这意味着其在覆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基础上向全国市场迈进。对于长生人寿来说,除持续扩大经营范围,并设计推出能不断满足市场以及不同年龄群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以外,公司更不忘大力投入社会责任贡献与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真诚服务、用心承诺
长生人寿本着“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真诚服务、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提出了销售服务承诺、承保服务承诺、回访服务承诺、理赔服务承诺、保全服务承诺和投诉处理服务承诺:
在销售环节中,长生人寿秉承透明的销售制度与自愿购买的原则,在销售过程中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向客户明示保险条款等重要保单信息;在各个营业场所提供具体的保险条款与产品说明书,供客户查阅。使用严格的公司规章制度控制销售人员违禁宣传行为,并杜绝以任何形式强制销售我公司保险产品,包括使客户购买他无经济能力承受或负担的保单。
在承保环节中,长生人寿旨在“高效”与“及时”。在承保同时,发送承保短信通知客户,并告知承保合同的主险名称、生效日、首期保费等重要信息。
在回访环节中,长生人寿将提供简洁信息的最大化并通过多种形式使客户能够核对自己的保单信息。在承保同时,发送承保短信通知客户,并告知承保合同的主险名称、生效日、首期保费等重要信息。最终都无法联系上的客户,公司会以挂号信的形式发送书面《回访确认函》进行回访。
在理赔环节,长生人寿承诺快速、限时、主动地服务客户。对于申请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需理赔调查的案件,承诺最短时间赔付。若突发公众性事件发生,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机构,主动寻找客户,对于符合保险责任的客户,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赔付。
在保全环节,长生人寿承诺多渠道,多提示,多便捷的服务。客户可以亲临公司及各个分部办理,也可以通过代理人上门办理;在保单周年生效日时,公司将主动寄发红利通知书、续期保险费交付通知书等相关信件;当保单已到交费期,客户未缴费时,公司也会主动电话提醒;当保单有重大保全变更时,例如退保、部分领取等业务时我公司也将短信提示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在投诉与建议环节,长生人寿依旧秉承多渠道,及时处理的原则。客户可以通过客服热线、客服邮箱、信函三种渠道提出申诉。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每月一次的客户接访日,由公司的高管人员全天候接待来访客户,切实有效的为客户排除困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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