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国外,购买巨额人寿保险对于富人而言,已经是一种难以忽视的理想避税手段。而实际上,在国外很多富豪都会在生前购买天价人寿保单,用以规避巨额遗产税,从而给子女留下更多的财产。而按照国际惯例,购买保险时,当投保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时可免征所得税,不需要赠与税。夫妻互赠、婚嫁金、教育金将免税。不过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
赵先生夫妇拥有上千万元的资产。赵先生希望在他们百年之后,儿子能继承遗产,但又担心到时国家会出台“遗产税法”,要缴纳庞大的遗产税。
对此,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赵先生可通过购买保险达到避税的目的。如赵先生可作为投保人投保生存保险,或为儿子投保教育金保险,指定儿子为受益人,这样,满期给付保险金就属于儿子的自有财产。赵先生夫妇还可以作为投保人投保高额终身寿险,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儿子作为受益人,在赵先生百年之后,也能得到保险金。但一定要在投保时指定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
不是所有保险都能避税
“如果你认为所有的保险产品都能避税就大错特错了!”中意人寿四川分公司的一位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只有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才能避债避税,而诸如投连险、意外险这些保险产品是不能达到此目的的。
很多投保人在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投保,最后并没有达到利用保险产品避债避税的功效。因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由于万能险等投资型险种的投资分红吸引力较强,符合投资人理财的本意,因此对于购买者而言非常合算,但这些投资型险种去往往不能避税,这也就是为什么买了保险之后最后没有避税的原因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所谓的避税业务,并不是什么新险种,更多的都是原有的保险和理财产品,以终身寿险或定期寿险为主,这类以死亡为条件的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避税作用,但其他诸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则不具有避税功能。(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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