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于2012年11月新推出三款豁免险产品: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该三款产品可附加于传统险、非传统险,涵盖身故、残疾、重疾保障的豁免险体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在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
据平安人寿副总经理王玲玲介绍,保费豁免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例如身故、残疾或者重疾等)情形下,在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交保费,所以豁免险附加在交费期较长的产品、保费较高的产品或者有生存给付责任的产品上更有利,如10年以上交费的保险、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等。
此外,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都是十分必要的。以父母为孩子投保为例,投保人是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孩子的保单可能无法按时交费,因此需要投保人豁免,但孩子如果发生重疾,往往也会对家庭经济造成重大的压力,导致保费无法按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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