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寿险公司高管认为,60余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对国内市场而言实在太多了。理想的寿险主体数目应该为20家左右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剩下的保险机构应当分区域性或分业务进行牌照批设。
从保险公司数量过多来解释保险行业整体盈利不佳的原因恐怕还流于表面。光大永明保险董事长解植春认为,2.5%的保险预定费率是1999年确定的,14年来这一保险行业的基准利率一直没有变化,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却偏离了中国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进程,也没有考虑客户的合法权益,从而最终制约了保险市场的发展,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
保险费率改革已箭在弦上。早在4月份,就有报道称寿险费率改革最快将于5月初推出。无论市场传言是否属实,无论保险费率市场化是否会给行业带来短期阵痛,但这或许是保险业谋求突破的关键突破口,那就是金融创新、制度保障。
“很多事情不是保险公司所能决定的。比如提了多年的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我们也为此花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何时能推出现在还是未知数。”某保险投资界资深人士抱怨,有时制度上的一点点突破就能为保险公司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例如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对接,企业年金的推行等。
此外,在行业整体业绩不佳的背景下,保险公司牌照成了民资、外资等进行资本运作的“道具”。这种情况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炫目的“造富”神话,但对保险客户未必是有利的,对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也未必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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