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外险理赔要注意什么?
答:了解意外保险的索赔程序有助于受益人顺利地获得赔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首先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3天、7天等规定。另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疾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索赔时间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4、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如何界定?
答:首先要说一下什么是“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外来的,从字面上说,“外”就是相对于“内”和“里”而言的。如果是被保险人自己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就不能算是意外伤害。突然的,就是说被保险人对事故的发生是没有预见到的,比如说,被保险人在路上走,前方有一个大坑但是没有发现,被保险人跌进去摔伤了,这就是意外伤害,如果被保险人明明已经看见路面有一个大坑,还往坑里面掉,这就不能算是意外伤害。非本意的,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主观意图上并不是故意制造意外事故。比如说,被保险人为了获得保费,本来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但是自己却故意制造了一起意外事故,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给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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