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意外医疗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医疗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由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名;意外事故证明文件;卫生部门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详细诊断书(包括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和治疗过程);治疗费用明细表;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原始收据应处方);门诊、急诊诊断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保险单原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委托授权书。
2、发生重大疾病,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
·答: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由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名;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手术证明、病理检查结果、心电图、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鉴定所需的其他有关文件等;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保险单原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委托授权书;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此申请书应由受益人填写并签名;如受益人为2人以上,应由受益人共同签名;如受益人未满18岁,应由受益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如受益人后于被保险死亡,则由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
·保单、理赔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受益人身份证明(必要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相应检查报告单。意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工伤证明、派出所证明、证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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