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时期——免责期
免责期又称等待期或观察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是指在指定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免责不赔偿。免责期的设计缘由在于防止有部分被保险人,自己明知有疾病发生,但是故意投保,保险公司需要观察一下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是否健康。一般来说,保险期限越长的健康类保险,免责期越长。
张先生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保险。根据该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免责等待期,1年期住院健康险为30天,重疾险为90天。这就意味着,如果张先生因疾病30天以内住院,是不受保险保障的,无法获得赔偿。而如果90天内患了重大疾病,也无法得到赔偿。
如果手上有两份健康险可供选择,一份的免责期为30天,一份为60天。一般来说选择30天的更为划算,特别是那些只保障1年的健康类保险,相当于实际保障期限前者为11个月,后者为10个月。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免责期的期限规定是非常不一致的,最长的和最短的有可能相差数倍。
投保人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
朱先生3年前购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免责期为1年。2009年因为手头紧张,60天没有缴纳保费,保险合同被中止。朱先生1月补缴保费后重新开始生效。但3个月后,朱先生确诊得了重大疾病,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结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很简单,朱先生的保单复效之后,免责期重新开始计算,还需要再过1年才能真正享受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保障,即使在之前已经经历过了免责期。
不按时缴纳保费,一般超过60天宽限期后,保险合同会中止。此时可以选择在2年内补交保费来重新恢复保险效力。但保单复效了,免责期会重新计算。因此,投保健康类保险,尽量不要延迟交保费导致保险合同中止需要复效,不然非常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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