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险为财险业发展重要任务
当然,这种职业责任险类型的保障同样适用于律师、传媒、会计等行业。所谓的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因此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在国外,职业责任险被视作化解职业风险的有效手段。
以注册会计师为例。注册会计师职业应当对社会公众负责,这一特征使其成为一个容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尽管世界各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多种措施,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审计质量,但审计发生失误以致受到诉讼被判赔偿的情况还是屡屡发生,有时这种赔款可能十分巨大,甚至危及事务所的生存。针对这种情况,许多国家采取了开办职业保险的方法,以使保险公司能够分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诉讼赔偿风险。
同样,近几年,传媒从业人员由报道引发的纠纷甚至法律诉讼也层出不穷,职业责任风险隐患陡增。目前国内已有一些根据传媒从业人员的特点量身定制的“传媒业职业责任保险”,该险种可为报刊、广播、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等传媒企业提供全面的职业责任保障,不仅包括为其支付因名誉侵权及疏忽行为导致的诉讼抗辩费用,而且包括企业所应承担的赔偿金。不过,主观刻意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并属于保险承保范围,其中,对于是刻意还是疏忽的界定,则需依据法院判定。
在一些发达国家,法律规定某些从事专业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员必须购买职业责任险。比如,公司董事会为了减少董事们因为工作上的意外疏忽面临的巨额民事赔偿,通常都会比较积极地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上市潮的来临,人保、平安等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尽管职业责任保险品种较多,也有着很强的针对性,但目前这些险种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职业责任险的发展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职业责任保险大多是舶来品,在国内缺乏发展基础。同时由于国内法律制度尚未健全,对于职业责任风险责任判罚较轻,甚至缺乏相关明确法律规定,这就导致了行业或从业者的过失成本降低,减少了对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力。
不过,上述人士也表示,随着近年来赔偿责任在法律中的明确,很多公司及个人面临的责任赔偿数额巨大,这就为转移或分担责任赔偿的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了发展机遇。尤其是近年来,保监会也提出了要将发展责任险市场作为财险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内财险公司可将注意力拓展到责任险等诸多领域,来寻找更好的利润增长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种各样的财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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