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由银监会下发到各地银监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并计划从2014年元旦开始实施。
与银监会3月份的意见稿相比,此次新稿侧重于鼓励保障型或长期储蓄型产品的销售,且“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的规定有所松动。新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但衣着、标示须有所区别。
时隔3年保险员有望重驻银行
新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银邮代理保费总收入的20%。
《征求意见稿》对销售对象及犹豫期也做出了调整。对于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保险及银邮机构不得向其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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