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举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
客户A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觉得自己年轻,不需要保险,仅为自己儿子投保了一份教育金,年交保费7000元。两年后,A先生出车祸去世,儿子那笔可以豁免的教育金要等到孩子18岁才能开始领取。大家可以想想,这个家庭以后怎么办?
【案例二】
客户B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为自己买了40万元的寿险,30万元的意外,每年总保费6300元;又为儿子购买了意外、住院医疗和重疾等基本保障,只用了每年700元的保费,家庭总保费同样是7000元。两年后B也因为车祸去世,那这个家庭就会得到至少70万元的保险金,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他的离去对家庭经济造成的影响。
显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才是孩子最可依赖的“保险公司”。因此,“家庭保险应先保大人”,彭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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