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曾于瑾日前在一闭门研讨会上分析称:“‘新国十条’赋予了保险业新的生命力,主要体现在新定位、新思维和新动力三个方面,而其中政策的活水主要有两股,一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带来了养老保险的巨大发展空间;二则是投资渠道的放开及资金运用方式的创新,打通了保险资金直接对接实体经济的经脉。”
高效对接实体经济
8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意见》),相对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
“新国十条”中,为险资长期投资定制的投资领域将扩大,险资将更多地参与国家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和新兴产业。
“如果说2006年发布的‘国十条’是保险业久旱逢甘霖,那如今的‘新国十条’则让保险业站到了前所未有的新起点上。”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曾如此感叹。
一位中小保险资管人士也表示,“新政中对于保险资管公司开的口子非常大,而保险资管在各类私募、公募基金以及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领域潜力巨大。尤其是新放开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方面,很多机构都有兴趣。”
“这次保险资金业务在‘新国十条’的表述中,最大的突破是高效对接实体经济。”曾于瑾如是形容“新国十条”在保险资金端的变化。
“新国十条”中明确,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8.52万亿元,其中有近4.4万亿资金通过银行存款、次级债务等方式配置给银行体系,占比高达51.6%,长期资金的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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