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期限灵活多样,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让人生的黄金岁月安心无忧。较高的产品性价比,您只需交付低额的保费,即可拥有高额的人身保障,让自己及家人安享人生。突破两全保险交费期和保障期保持一致的模式,让选择3/5/10/20年交费的客户一样可以享有最高至75周岁的寿险保障,轻松应对交费期后的人生风险。
保险责任
满期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65周岁之前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受益人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所交保费)
嘉禾人寿保险产品之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特色
《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必须与嘉禾其他长期主险搭配销售,不能单独购买。您在购买了《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后,可选择附加《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嘉禾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和《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举例说明:王先生,30周岁,公司会计,已参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投保嘉禾某款长期主险的同时,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费100元。在保险期间内,王先生可获得《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的高达1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障。王先生在投保《嘉禾祥瑞意外伤害保险》之后,可选择附加《嘉禾附加住院医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嘉禾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和《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等保险增加医疗保障,有效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