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保监会公示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
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
人保健康、
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成为首批获准开展这一业务的3家险企。这也意味着,此前申报开展个人税优
健康险业务的8家险企中,有5家险企尚未获得业务资格。
《证券日报》记者随后从5家险企中的一家了解到,保监会并未向其下发业务未获批的相关文件,在报告方面应该不会出现问题,他们自身并不清楚未获批的原因。
业内人士推测,保监会应该是在这8家公司中优先批复了准备最为充分的公司,剩下的5家公司也将陆续获批。
未获批险企不知原因
保监会的公示文件显示,截至2016年2月14日,共有8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其中有3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
《通知》所列的业务经营要求有6方面条件,涉及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与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具体为:(一)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二)最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三)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
人身保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四)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五)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符合经营要求的3家险企分别为中国
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构成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第一批公司名单。
《证券日报》记者随后从一家申报了业务但未出现在名单中的险企了解到,保监会在公示第一批名单后,并未向其下发业务未获批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