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加班就是加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贵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提到对备战“营改增”的感想,首先映入脑海的就是“加班”二字。“不过,即便再辛苦,当看到公司成功开具第一张保险业务增值税发票时,顿时觉得一切的付出都值了。”薛贵在回想“营改增”模式切换时的种种过往仍难掩内心的激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或许只能算是一项形式上的挑战,如何利用“营改增”的契机,全面梳理并提升行业经营理念和管理能力才是实质和关键。
“营改增”后税负或略有下降
记者整理发现,“营改增”涉及保险业的内容包括:对保险服务按6%征收增值税,除免税情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支付现金赔付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购入赔付用的货物或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等。
“税负是保险产品定价的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前营业税体制下,保险产品定价中考虑了营业税因素。实行增值税后,保险公司税负情况有所变化,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保险公司需调整产品定价机制来保持产品利润率的稳定。”薛贵表示,单从税率来看,由原来5%的营业税变为6%的增值税,其影响是0.6个百分点。营改增对税负的最终影响尚不确定,需要看公司进项税抵扣情况,预计会较之前营业税略微下降。
对经营结果而言,由于价税分离,报表收入减少,是否可向客户转嫁增值税及能否取得进项税专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净利润面临压力。
薛贵表示,在业务管理方面,公司各类险种的承保业务需要进行“价税分离”调整。保费与增值税额从承保的源头就开始分离,并贯穿了出单、收费、开发票、批改、保单后续服务等各个环节,同时对公司新产品定价、市场营销策略、渠道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来看营改增对承保业务流程带来的变化和调整非常明显。
“公司的理赔流程,尤其是车险业务的赔付模式因为营改增将发生较大变化。政策方面对修理发票纳入进项税款抵扣总体上持鼓励态度,将更多的鼓励保险公司与修理厂直接进行结算,但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流程还要深入的探讨。”薛贵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