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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人身险财产险自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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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互联网人身险经营资质清查标准中,关于“经营资质清查”一项便列有具体的清查标准,如“须确认身份证所属地、银行卡所属地至少一项在公司经营区域内;有且仅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等要求备受关注。
   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下发开展互联网保险非法经营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自查擅自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销售后,保监会于日前再度分别下发开展互联网人身险和财产险业务自查情况的具体通知。
 
  其中,互联网人身险的自查重点包括经营资质清查、互联网中短存续期业务排查和与银行合作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清查;互联网财产险的自查重点则包括经营资质清查、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信贷平台业务合作的相关风险清查。
 
  在财产险公司与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业务的相关风险清查中,则要求上报保费收入、保险金额、承保利润、平均费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一系列指标。
 
  整体而言,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细分文件较以往版本的监管要求更为细致和严格,体现近期严控风险的监管思路。
 
  禁止跨区域展业
 
  根据通知,互联网人身险经营资质的清查,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资质合法性”以及“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的机构资质合法性”两方面内容。
 
  若进一步细化,前述两方面内容可划分为多个细项:如保险公司自营网络平台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超经营区域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分公司和从业人员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问题;以及合作保险机构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合作第三方机构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存在超资质经营等。
 
  在经营区域上,《通知》要求关于客户所在地审查,保险公司应主动识别投保客户所在地,除相应条件外,须确认身份证所属地、银行卡所属地至少一项在公司经营区域内;关于产品范围审查,有且仅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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