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涉及到两个概念:遗嘱公证、继承公证。继承人只有得到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可是在现实中,这并非是一件易事。究竟如何能保财产更好的传给下一代,不至于流程繁琐不好处理,也不至于一次性给容易造成挥霍浪费的结果呢?
保险是一种契约式的传承
我们都知道,
人身保险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我指定谁,这个保险就可以给谁。如果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以后,这笔保险金是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简化了遗产继承的各种手续,也不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证明自己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如果家庭关系复杂,会更加难以处理,这些法定继承人不一定会很情愿配合,因为钱不是自己的,本身没什么积极性,这都是很正常的心理。如果家里有上一代的长辈去世,会要求开具死亡通知书,这些材料是否可以都很方便找出来。如果家里有几个孩子,父母也不必各个全部交代为什么给你这么多,给他那么多。这就是保险的魅力所在,以法定受益人转移为指定受益人,可以更好的规避人性的贪婪。而人性的弱点也必须用制度来约束。
指定谁为被保险人也有策略的,最好是有家庭的厉害关系的人。因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举个例子,老公企业失败,就只有那个保单。是老公自己投的保,妻子是受益人,只要自己书面同意,就有权把它质押,换成现金。你们家最后一道防线彻底死掉。
如果妻子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老公想把这个保单质押把钱换出来,被保险人不签字不同意,谁也质押不了。
什么样的保单更有效?
这笔钱一定是受益人生活所必须。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作为家庭成员当中回避风险,自己首先做被保险人。受益人最好是子女,是生活所必须。企业经营失败,家庭生活来源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法院都偏向于对受益人的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投保人情况不好,也可以取消投保人的资格。例如由父亲转换为母亲进行投保。所以,保险绝对不像想象那么简单,投保了就万事大吉了。里面包含了很多法律含义。对于保单架构的设计,含金量和专业要求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