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保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正式实施。
寿险费率改革试点先从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开始,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同时规定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另外,保险公司将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设置高于评估利率上限(即普通型养老保险约为4%,其他为3.5%),需要向保监会一事一批,若偿付能力不能达到150%以上,保监会将不予批准通过。预定利率设置在3.5%以下的,不用审批,在保监会备案即可,但仍需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以上的要求。
改革方案与此前媒体报道的内容相比,保监会增加了与之配套的监管政策,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发展养老保险业务,对其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管制,允许保险公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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