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项。保险人设计的投保单和风险询问表,视为保险人“提出询问”的书面形式。遗憾的是,这个司法解释还没有正式出台,如实告知依然没有明确的界线。
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沙银华认为,在司法解释尚未正式出台之前,保险公司更应该充分认识到事先询问的重要性,及时总结已有的经验,对投保单的问题进行修整,尽量做到提问全面具体。消费者也应该明晰如实告知的内容,并对当时的相关情况留下证明材料,以免由此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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