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保人个人的退休养老规划,可在投保后的任意时间,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总金额,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按本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领取期限可选,能够有效地补充养老金账户,为客户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除投保人外,受益人也可将保险金转换成年金。
5、资金融通真便捷,真情关爱伴一生
合同有效期内,如急需周转资金,可通过保单质押贷款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投保人的生活和事业助上一臂之力;也可以通过减额交清和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缓解投保人所面临的活动资金压力,处处体现真情关爱。
投保示例
钱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拥有一个美满的三口之家,为自己投保10份“金瑞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653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钱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主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5%+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关爱金(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关爱金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钱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特别红利(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特别红利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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