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附加险赔付后,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缴保险费不再缴纳。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在任何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即我们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不再给付另外一项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全部25种疾病
6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9种可选重大疾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新增10种重疾:肾髓质囊性病、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全身性重症肌无力、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克隆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其他功能——有什么?
减保:主附可同时减保:本附加合同不得单独减保。投保人申请主险合同减保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减保,减保比例同主险合同,本公司将退还减少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本附加险合同期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保单质押贷款
具体示例
示例:
李先生,35周岁,公司部门主管,为自己投保10份“金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4250元,20年交清。
保障利益:李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身价保障:
1.意外或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合同终止
2.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主险已交保费的125%+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合同终止
重疾保障:
1.180天后10万附加险合同终止
2.180天内主险及附加险已交保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合同终止
金泰人生是一款:
目前大病保障范围最广的重疾保险,保35种重大疾病
金泰人生是一款:
保障会长大的保险,保额年年递增
金泰人生是一款:
集大病、养老、身价为一体的综合性保险
充分体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对广大客户的人性化关怀
发生风险时用小钱换大钱
平安健康时存小钱领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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