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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规:“炒停售”行为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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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炒停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策略,因此各家保险公司会不时地推出。然而,这种营销策略将要降下帷幕了。

  资深保险代理人陆杨告诉记者,保险“炒停售”往往是分公司行为,由分公司进行统一宣导,再由保险代理人推动销售,事实被证明“炒停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策略,各家保险公司因此会不时地推出。保险公司在推出此营销策略的同时,往往会配合其它策略,如保险代理人额外佣金奖励等,因此代理人在销售产品时也会不遗余力。据她介绍,保险公司每年1~3月依靠开门红拉动业绩,在随后的几个月,往往会有一些联动,“炒停售”因此可能会贯穿全年。

  据了解,保险公司往往大肆宣扬停售产品的优势外,还以“停售产品现金价值更高”、“新产品涨价”等字眼吸引和误导消费者购买,使得消费者误以为捡了便宜。“有的产品在炒停后可能真的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升级替代品,不排除一些产品即使炒停后也会继续销售。”陆杨说,在她看来,“炒停售”之所以能拉动业绩,引起消费者哄抢,主要在于目前消费者心理还不够成熟,保险公司正好利用了消费者这种购买心理,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不合适的产品,尽管带动了业绩,但却影响了行业声誉。

  解惑:如何界定是否属炒停售行为

  一位合资寿险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保险公司每年都会进行部分产品升级,从投入方面考虑,一般会将同类型旧产品停掉。在他看来,是否属于炒作停售行为,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误导性宣传。

  “如果仅在内部宣布停售,保险代理人如实告知,没有对此做进一步推动销售,应不属于炒停行为。”上述人士说,以前在停售前大肆做宣传,并对营销员进行额外激励,引发消费者抢购的情况应属违反规定,但目前这种情况已较少见。

  如果保险公司为了“炒停”,而对保险代理人进行额外佣金奖励,监管部门可通过检查财务单据进行监管,并予以处罚。“保险公司可针对代理人业绩进行佣金奖励,但如果针对停售前的某一产品作佣金激励则不合规。”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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