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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智盈人生终身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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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人寿智盈人生终身寿险停售风波闹得风风火火的,为何这款保险产品会如此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呢?下面看一下它的详细条款。

  5.7宽限期

  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在每月结算日零时如果保单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障成本。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的,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现金价值权益

  6.1现金价值

  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保单价值。

  6.2部分领取现金价值

  (1)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但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被保险人当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②领取金额和领取后的现金价值均符合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

  (2)您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时,需要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①保险合同;

  ②部分领取申请书;

  ③您的身份证明。

  (3)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给付您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部分领取,我们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我们每次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给付的现金价值中扣除。

  我们可以改变上述部分领取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效力中止

  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7.2效力恢复

  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我们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按我们的规定交纳保险费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主险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2年的期交保险费,我们会在扣除手续费(见10.6)后退还保险费。对于已收取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我们将无息一并退还。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如实告知

  订立本主险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主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提高应扣除的保障成本或者降低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9.2年龄性别错误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10.7)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2)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与性别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①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我们有权更正并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与性别收取以后各月的保障成本。如果真实年龄不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2年的除外。对于解除合同的,我们将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您退还保险费;

  ②如果我们已收取的保障成本高于应收取的保障成本,并且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多收的保障成本将无息计入保单价值,但如果被保险人已发生保险事故,则多收的保障成本无息随身故保险金退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③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并且距保险事故发生时最近一次已收取的保障成本低于应收取的保障成本,我们有权按照该次已收取的保障成本与应收取的保障成本的比例调整当时的危险保额,身故保险金相应调整为身故当时的保单价值和调整后危险保额之和。

  9.3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或其他未还清款项的,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

  9.4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主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9.5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9.6争议处理

  本主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10.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10.2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10.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4保证利率本主险合同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应的日利率为0.004795%。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10.5危险保额指结算日零时的保险金额减去保单价值后的数值。

  10.6手续费指本主险合同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我们依据本主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3项之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的具体金额等于现金价值。

  10.7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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