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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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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平洋人寿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帮助客户抵御因通货膨胀造成的寿险保额和重疾保额不足的风险,实现了人生风险的双重动态规划。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线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2)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以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

  (3)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4)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注:本条款的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必须1:1搭配销售,也不允许附加险合同单独撤保。

  产品说明

  “双重递增”是指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都可随主险分红不断递增。增长部分的保额以增额红利形式体现,帮助客户抵御因通货膨胀造成的寿险保额和重疾保额不足的风险,实现了人生风险的双重动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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