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肢体缺失
13.丧失言语能力
14.多发性硬化
15.严重头部创伤
16.运动神经疾病
17.帕金森氏病
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9.暴发性肝炎
20.急性心肌梗死
21.中风
22.生障碍性贫血
23.癌症
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25.昏迷
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27.瘫痪
28.慢性肝病终末期
29.大面积烧伤
30.慢性呼吸衰竭
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
终生分红。
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四)举例分析
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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