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0周岁;
以下人群不得做投保人:
无固定职业者
年收入低于2万元
以下人群不得做被保险人:
从事五级及以上职业者
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本险种计一倍寿险风险保额。
交费规则:
期交保险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元的整数倍;
追加保险费:约定期交保险费6000元(含6000元)以上,方可追加保险费。主险期交保费2万元以上(含2万元)时,每个保单年度累计追加保险费可超过期交保险费的10倍。
保额规则: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费的倍数关系见附件;
期交保险费小于6000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20倍;
期交保险费大于6000元(含6000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5倍,且不得低于12万元。
保险案例
李先生30岁,男性,投保平安智盈人生终生寿险(万能型)。
期交保险费6000元,交费期20年;
基体保险金额可选择:12万元~498000元之间;
终生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可选择:12万元~498000元之间
您的权益
身故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可获得理赔。保险金额为以下两项数值较大者:1.保单价值的105%;2.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投保时,您可以在我们给定的范围内,选定您需要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了满足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障需求,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情况下,您还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等于保单价值。
部分领取:若您急需一笔资金,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以解燃眉之急,您不需承担任何利息,并且只需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您就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部分领取随时进行,满足您人生旅程中的多种需求。
犹豫期退保:如果您在签收合同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退还您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解约:保险合同签收10日后,如果您希望解除合同,您可以一次领取您的现金价值。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