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计划非常好的地方就是在拥有了10万基本保险金额以后,每年以保额分红的方式不断递增,如果按目前的中档分红回报来测算的话,到60岁达到16万,到70岁达到19万,到80岁时,达到23万,到了90岁就更高了,达到26万。
第三:养老保障:
你不要担心这笔钱留在公司太久,本来保险就是防万一的,有事赔钱,没事就当存钱,而且这个计划最大的好处也就是第二利益:它拥有一个非常人性化的现金领取转帐帐户,如果急用现金,你可以通过抵押贷款、减保等方式部分或全部提取现金,非常的自由方便。如果按目前的中档分红回报来测算的话,到60岁的时候可以提取8.8万,如果不领取到70岁的时候可以提取13万,如果不领取到80岁的时候可以提取高达18万。
第四:红利分配:
公司是采取英式分红(即保额分红),若红利不领取还可保额复利生息。
投保示例:
钱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拥有一个美满的三口之家,为自己投保10份“金瑞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653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钱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主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5%+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关爱金(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关爱金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钱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特别红利(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特别红利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假定未发生附加险理赔,按低、中、高三档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分别达到38255元、56518元、90752元,此时如发生主险列明的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关爱金分别为20738元、125214元、352891元。
终了红利再合同终止时给付。
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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