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5、癌症
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详细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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