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年度:
即保单已生效的年数,如1则表示保单已生效满一年,如10则保单已生效满10年。
·年末年龄:
即投保时年龄加保单年度数,如35为投保时年龄30加保单年度数5。
·保险金额:
是由客户与保险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作为合同赔付的基础。0至60岁的被保险人最低投保保险金额为20000元,6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最低投保保险金额为2000元;65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最高投保保险金额为5000元(免体检)。
合同生效一年后,客户可随时向公司申请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保险费:
(1)期缴保费:即基础保险费。按年度期缴的保险费,一部分用于保障,一部分作为费用,其余的进入个人账户。当个人账户价值余额足以支付保障费用和保单管理费,则可以选择暂缓支付后续基础保费,合同继续有效。以后缴纳基础保费时必须按顺序依次补缴以前缓缴的各期基础保费,并依次扣除相应初始费用后再进入个人账户。以上示例中基础保费为每年8000元,实际每年可最少缴交5000元。
(2)额外投资保费:客户除了每年基础保险费外,还可选择额外投资保费以增加个人账户价值,每次额外投资保费最低金额2000元且为5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限。该保险费可随时申请缴交。
(3)累计保费:该保险费金额为年度基础保险费乘以缴付年数与额外投资保费之和。(文章来源:泰康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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