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金给付
年金开始领取日满40、45、50、55、60、65或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年金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合同终止;
(2)按年领取:按右表或年金开始领取日我们提供的年金转换表(以有利于您的为准),将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转换为分期领取的年金,按年给付;
(3)按月领取:按年领取金额的8.5%,按月给付。
2、年金累积生息
若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于应领日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3、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作者:杨新根 郑州 定律安侯)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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