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投保宜早规划
施先生的妻子已怀孕两个多月,因担心妻子是高龄产妇风险较大,他希望能买一份妻子和肚子里的宝宝都适用的保险产品。
和施先生一样,怎么给“准妈妈”和宝宝买一份保障优越的保险成为众多家庭关心的话题。
“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因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而对于已经怀上宝宝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保险需求应全盘规划
有统计显示,30—35岁的白领女性是中国女性保险支出最多的族群。相关专家提醒,单身女性保费最好不要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0%,已婚女性在考虑保险计划时,最好结合家庭成员需求全盘规划。
“30岁至50岁间的女性,收入已趋于稳定增长,同时面临家庭、生育、子女教育等问题,不妨从健康医疗、子女教育、退休养老等三方面的费用来考虑保险产品的购买。”平安人寿专家陈长顺认为,保障额度应以家庭整体年度收入的7—10倍为佳,家庭总保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十分之一即可。而在以家庭作为保险规划主体时,可以年纪较轻的女主人为主保险人,这样保费会相对较低。
同时,专家特别建议,“全职太太”买保险应首先考虑丈夫。由于丈夫是家庭经济主要或惟一来源,建议在保险规划上加强意外险及失能险的保障。在整个家庭保险组合中,着重点是购买丈夫的人寿保险,使自己成为受益人,另有多余资金再为自己购买终身寿险、意外医疗保险、养老险等产品。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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