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合同的年度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终了红利
1、关爱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2、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相应增加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示例
钱女士,25周岁,外企白领,投保“小康之家?岁岁登高终身寿险”和“附加小康之家?岁岁登高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保费3090元,20年限缴。
保障利益:
钱女士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0万元+当时的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返还主险所缴保费+当时的累计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重疾保障:如钱女士被确诊初次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缴保险费不再缴纳。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日内因意外以外的原因确诊重大疾病的,返还主险及本附加险所缴保费+主险当时的累计红利保额与终了红利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险及本附加合同终止);
3、红利分配:假定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计红利保额将达到130196元,此时如发生主险列明的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终了红利1814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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