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人群
出生满28天-60周岁的人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8.1)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见8.2),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点
保额自选、灵活可变、变现强、收益理想、可附加重疾提前给付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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