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多重保障
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全面呵护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以下简称为康宁终身(2012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
重疾范围行业领先
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
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
高残意外尽显关爱
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尽显人性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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