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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尊人生终身寿险保障计划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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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客户需求及客制化产品体系设计思路,寿险公司进行了模块化产品开发和客制化的产品设计,推出了集身价、重疾、保费豁免、专享服务为一体的首款中高端客群专属产品“金尊人生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金尊人生”)。

  投保示例

  金先生,40周岁,小企业主,事业有成,为自己投保50份“金尊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尊人生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购买“附加保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10年交清,年交保费65922.95元(第10年64950元)。

  1、保障利益

  ●身故或全残保障

  (1)主险:给付50万元+当时累积红利保额+当时的关爱金。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合同终止。

  (2)附加金尊额外重疾:给付当时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保险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3)主险合同、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和附加保费豁免重疾合同终止。

  ●重疾保障

  给付50万元,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终止。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保险费豁免

  豁免主险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附加保费豁免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2、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三档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147920元、215512、338200元,此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90709元、543789元、1274064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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