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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福星高照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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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保障范围较广,保险缴费期限有趸交、3年、5年、10年,且交清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总之,该产品是保障、理财兼有,且更多体现储蓄功能。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年内,给付已交保费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医疗保险金给付】

  年满60周岁之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按附加险保额的5%给付医疗保险金,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等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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