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考虑购买联合寿险
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张娟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应该是以婚姻维持年限作为约定的给付条件之一,若离婚,则不给付保险金或者对被遗弃的一方给付一定的保险金。“虽然在国内不存在这样的产品形态,但并不妨碍以爱之名,选择适合夫妻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保险产品购买方式,比如联合寿险。”
张娟推荐夫妻两人购买联合寿险,据记者了解,联合寿险是以比两人分别投保更少的总保费让夫妻同时成为被保险人,且均享有受益权的一种投保形式。“目前市场上能够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的保险产品多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这其中,由于终身寿险最主要的保险利益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实现,将保障留给家人,更能体现夫妻双方一生一世为对方着想的爱情承诺。而与夫妻双方分别购买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缴费期限等相同)的同款产品相比,用联合寿险的形式购买,保费要省得多。”以某寿险公司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30万保额,10年缴费期为例,一对妻子30岁、丈夫35岁的夫妻,若分别购买,全年合计需缴保费35274元。若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同款产品,则仅以丈夫的年龄作为计算基数,全年合计需缴保费仅为20814元,相比节省了40%。此外,这款产品还对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并在半年内不幸身故的情况进行双倍赔付,若该意外事故为公共交通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更可获得3倍赔付;并具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功能,对身患终末期疾病的被保险人可提前给付全部保额,表达人性关怀。
除了节省保费,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保险计划后,依然可以根据夫妻双方需要各自购买附加险,比如女性疾病、住院补贴、重疾险等,做到保障全面,保费低廉。“需要提醒的是,参与联合寿险的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不幸,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该保险合同即终止。”张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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