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客户资料:李先生,34岁,公务员,月均收入6000元
客户需求:李先生是国家公务员,只靠社保是不够的保障,想拥有一份全面的保障和对家庭的一份责任。
保障利益:
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在18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超过100元的部分(包括门诊费、住院费)均可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1万元。
2.意外残疾保险金: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按残疾程度给付2-20万元。
3.三度烧烫伤保险金:缴费期内,因烧烫伤造成残疾,按三度烧烫伤程度给付10-20万元。
4.意外身故保险金: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身故给付25万元。
5.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180天内发生伤残或身故获得保险金加倍给付,最高给付35万元。
6.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终身,得大病(男性28种),凭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最低一次性给付10万元或保单价值*105%取其大,若60岁时得大病按中档收益演示可一次性给付21.4万元,或69岁时按中档收益演示给付30.9万,或79岁时按中档收益演示给付45.7万,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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