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早,针对“8·12”爆炸事故,天津保监局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并成立了以局长江先学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保险业迅速展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要求各保险公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情况半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8月14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天津保监局要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按照天津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指导当地保险业迅速展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江先学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面对如此特别重大灾害事故,保险业首先最应做到的是“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该赔尽赔,及时赔付,必须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帮助家庭恢复正常生活。为了确保及时足额赔付客户,江先学指出,各总公司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及时赔付客户,人保财险、阳光产险等多家保险总公司已拨共计1.5亿元赔付备用金。
当然,由于此次事故的特殊性,江先学强调要“科学查勘,鉴于本次事故系危险化学品爆炸,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理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科学专业研判,做好自身防护,防止次生伤害”。据了解,以平安产险为例,已经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估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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