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缴费期通常都很长,在每年的固定日期,保险公司会去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扣保险费,但有时客户会因为种种原因账户上的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可是这并不马上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一般都有宽限期“条款”:假使超过保险费到期日依然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假使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理赔。超过宽限期仍然未交付保险费就会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所以投保时,也要注意缴费的宽限期。
保险合同并不是签完字就万事大吉了,这恰恰是责任的开始。很多保险投诉产生的原因都是因为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保险合同而导致的,这就意味着我们一开始就将自己排除在公平之外。只知道购买保险却不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其实是忽视了自己权益,缺少对自己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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