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给付祝寿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8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给付祝寿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0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给付祝寿金,本主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祝寿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
或最后复效)之日
起
180
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
18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
(见释义
7.5
)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产品特色
年年快返还,生活高品质
高额养老金,幸福乐无边
定期有祝寿,关爱喜乐多
身价高保障,呵护到百岁
保证二十年,晚年乐无忧
全残保费免,让爱永相伴
年领或月领,贴心随您选
保单可分红,保值又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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