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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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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要好好规划一下,不能只看保费多少,关键是看各项保障额度的设定是否能够切实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配置适合的保险呢?

  建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除此以外,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流程并不复杂,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婚后面临的人身保险合同问题主要是有两种情况: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中一方或分别为两方,但受益人是子女:另一种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为夫妻中的一方或为分别为两方的不同组合。由于在订立人身合同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

  对第一种如是为双方子女的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保险利益实际上为受益子女所有,而《婚姻法》又规定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变化。对第二种,问题就复杂些,主要还是要靠夫妻双方的协商或中间人的调解予以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婚前购买的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婚前房产一样,保险更具有专属性。一旦离婚,婚前购买的保险也是属于婚前购买方的。

  要判定一份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本人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若婚前就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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