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条款解析--吉祥如意A款
交费期间: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本合同终止;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产品条款解析--附加08定期重疾条款
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提前给付)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2种重大疾病
32种重大疾病病种名称: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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