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前往医院经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
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的住院天数最高以100天为限;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的住院天数以50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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