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身险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是简身险、人寿险、学生平安险、子女婚嫁险、养老年金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寿险。其中养老年金险中包括合资中方人员险、合同制工人险、集体职工险、个体险、农民险及其他险。
三、人身险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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