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险远不止“保20种病还是30种病”那么简单以后,在投保时不得不谨慎起见,充分知晓自己以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今天就以合众人寿定期重疾条款为例和大家讨论一下读懂重疾险条款有何重要步骤。
重大疾病险可谓保险产品中最复杂的一类,仅仅保险合同中的疾病释义就要专辟数页罗列,在非专业人士看来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读懂一份专业的保险合同不仅很困难,也没有必要,但对其中最重要的几项条款,一定要心中有数。以合众人寿定期重疾条款来说,投保人在签署保单以前,对2项重要的条款内容一定要了解清楚。
一、首先要了解保险范畴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保险公司通过不断增加重大疾病的种类、附加多种项目住院医疗保险、给付满期金等手段来制造营销卖点。理论上保障范围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扩大,产品价格随之提升,但同样因为竞争,保险公司又不能大幅提价。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险虽然保障条款看似不同,但投保人所能真正享受到的保障权益维持在同一水平上,投保人只能在其中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产品。
所以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合众人寿定期重疾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返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告结束。
二、其次要了解责任免除
多位专业人士认为,投保人对重大疾病险合同起码要明白的部分就是“责任免除”条款,即是在此种情况下,即使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罹患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作赔付。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例如:自残、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战争、核辐射等等。在投保前,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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