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安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特色
1、期限选择灵活:最短10天,最长一年;
2、保险责任全面:涵盖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烧伤多种保险责任;
3、方案搭配自由:可从飞机、轮船、火车、地铁、城市轻轨、磁悬浮列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公务汽车、私有汽车保险责任中任意选择一种或多种保险责任,公务汽车和私有汽车还可承保作为驾驶员时发生的意外;
4、投保手续简便,价格更优惠:累计最高保额可达450万,若乘坐飞机不幸发生意外,最高可赔付200万,一年期保费每天折后仅需2毛8。
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相关案例
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自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飞机最高保额达200万10天至一年
意外残疾
被保险人自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我们将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轮船、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私汽车、公务车最高保额达50万
10天至一年
意外烧伤
被保险人自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三度烧伤,我们将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10天至一年
注:涵盖因乘坐飞机、轮船、轨道交通(火车、地铁、城市轻轨、磁悬浮列车)、公共汽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乘坐或驾驶公务汽车、私有汽车发生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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