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飞飞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今年10岁。为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及事业起步,父母开始考虑为飞飞建立一个专门的高等教育经费及创业基金的储钱罐。他们把飞飞每年的压岁钱存下来,投保信诚「安康连连」并选择了保额180,000元,保障期20年,缴费期10年,年缴保费15,300元,共缴保费153,000元的计划。
李先生,30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职场奋力打拼的同时,他也开始考虑自己的退休蓝图,希望届时除了社保退休金外,还有一笔充裕的养老储备,以保证现有的富足生活品质不会下降。为此,李先生投保了信诚的「安康连连」并选择了保额110,000元,保障期20年,缴费期10年,年缴保费31,900元,共缴保费319,000元的计划。
1、假定飞飞和李先生的保单在投保时选定现金红利的领取方式为储存生息。
2、上述案例的红利演示纯粹为描述性的而非保证,红利的发放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实际所得可能大于或小于图中所示。
3、从第1到第19个保单周年,飞飞和李先生每年均可领取年缴标准保险费10%的生存保险金。生存金亦可选择累积生息,以零散投入积累创业资本金。
4、在不同年龄段,重疾发生的概率会有所不同。
5、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主合同继续有效。
6、①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将按i)已缴标准保费(含主、附险)或ii)身故当时主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加当年累积现金红利。给付后合同终止;
②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将按i)已缴标准保费(含主、附险)或ii)身故当时主合同现金价值或iii)主合同保险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加当年累积现金红利。给付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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